欢迎访问东方律师网

东方律师网

东方律师网 > 债权债务 >

债的担保方法有什么

www.fbgzau.com 2025-04-11 债权债务

债的担保方法方法有什么

债的担保方法有以下几种:

保证:是指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根据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一种保证方法。

抵押: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用自己特定的财产向他们当事人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保证方法。

定金:是指为确保合同履行,一方向他们支付肯定的货币的保证方法。当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当同意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留置: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为他们不履行合同义务,对已经占有些他们财产采取的扣留处置的一种保证方法。扣留期限届满,他们当事人仍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留置人有权依法变卖扣留的财产,并从价款中优先得到清偿。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根据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含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备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依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以上就是记者总结的有关内容,假如你还有有关法律咨询或者其他事情不知道的可以致电华律网在线律师解答,律师的专业常识可以帮助到你。

Tags:

债权债务热点
债权债务知识
热门城市
安徽律师 北京律师 北海律师 长春律师 长沙律师 成都律师 大连律师 东莞律师 大理律师 福建律师 福州律师 广东律师 广西律师 贵州律师 贵阳律师 广州律师 河北律师 河南律师 湖北律师 湖南律师 海南律师 合肥律师 杭州律师 吉林律师 江苏律师 江西律师 昆明律师 辽宁律师 兰州律师 宁夏律师 南京律师 南宁律师 青海律师 上海律师 山西律师 山东律师 四川律师 陕西律师 沈阳律师 苏州律师 深圳律师 天津律师 唐山律师 无锡律师 威海律师 武汉律师 厦门律师 西安律师 云南律师